2009年天津工程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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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自:天津工程师范学院 2008-10-30 16:21:27 |
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09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在校研究生报考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6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学制:我校所有专业学制均为两年半。 三、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以教育部2009年招生文件公布的时间为准。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 )进行报名,报名时一定要认真填写“通信地址”(通信地址要包括省、市、县、单位、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以便我们与考生联系。 四、现场确认: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考生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带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到报名点确认报名信息并办理缴费和照相手续。天津市考生可自由选择区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外地考生按照所在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和报考点要求进行现场确认。 五、考试内容:职业技术教育学、高等教育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三个专业入学考试初试共考三门课程,全部为全国统一入学考试;其它专业入学考试初试共考四门课程,外语、政治和数学一,为全国统一入学考试试题,另外一门业务课为学校自行命题。教育技术学专业(授理学学位)、应用数学专业的外语、政治为全国统一入学试题,另外两门业务课为学校自行命题。 六、考试时间:约为2009年1月中、下旬(以教育部公布时间为准),考试地点由报名点安排指定。 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网站(http://web.tute.edu.cn/yanjsbgs/),我们会及时将有关招生信息在网站上予以公布。 我校招生的优惠政策 一、“211工程”重点大学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包含同等学历、成人升本和高自考学生),获得学士学位,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被我校录取为国家计划公费的硕士研究生,给予人民币2500元的奖励,被我校录取为国家计划自筹经费的硕士研究生,给予人民币4000元的奖励。 二、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包含同等学历、成人升本和高自考学生),通过大学英语四级,具有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获得学士学位,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者。考取我校国家计划公费的硕士研究生,给予人民币2000元的奖励。考取我校国家计划自筹经费的硕士研究生,给予人民币4000元的奖励 三、对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所有上线考生,我院将优先录取为公费生。 四、考取我院的所有研究生,都可享受普通奖学金。 五、我院对在学期间表现优秀的研究生,提供多项优秀奖学金。对科研工作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发放科研方面的奖学金。 六、我院为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和“三助”兼职岗位。 学校名称: 天津工程师范学院 单位代码: 10066 地址: 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柳林东 邮政编码: 300222 联系部门:天津工程师范学院研究生处 联系电话:022-88181618 网址:http://www.tute.edu.cn 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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